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支付自住住房租金
提取流程:1. 申请提取:携带相关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委托银行办理提取申请。
2. 审核: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3. 提取:提取金额将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所需材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购房合同或贷款合同
房产证或购房发票
租房合同(提取租金时)
提取额度: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可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公积金余额的50%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可提取公积金余额的50%
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可提取公积金余额的25%
注意事项:提取公积金后,需要在提取金额的12个月内使用于住房相关用途,否则需归还公积金账户。
提取公积金可能会影响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
可以,符合以下条件:
子女已婚,且与父母无共同住房。
子女名下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最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父母名下有住房公积金且已缴存满一年。
子女用于装修的房屋为自有住房。
子女提供装修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具体提取流程和要求可能因不同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装修房子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购房证明: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装修合同:
装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装修清单(详细列明装修项目和费用)
4. 银行卡信息:
公积金账户所属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5. 其他材料:
婚姻证明(已婚人士提供)
购房发票(部分地区要求提供)
装修发票(部分地区要求提供)
注意:不同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要求的材料有所不同,请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材料清单为准。
材料需准备齐全,否则可能影响提取进度。
提取金额一般不超过装修合同金额的50%,具体比例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子的手续:
1. 申请条件:
职工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有自有住房且已取得产权证
职工本人或配偶未曾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职工本人或配偶未曾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
2. 所需材料:
职工本人身份证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卡
自有住房产权证复印件
装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
3. 申请流程:
线上申请: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手机APP,选择“装修提取”功能,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线下申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
4. 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一般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最高不超过5万元。
部分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提取比例和限额,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5. 提取时间:
申请提交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提取金额一般会在12个工作日内到账。
6. 注意事項:
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子只能用于自有住房的装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提取后,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装修并提供装修完工证明。
如果职工未按规定使用提取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追回提取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