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租赁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首付款的。
因此,百色装修房屋属于翻修自住住房,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可以提取公积金
提取条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百色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职工本人或配偶在百色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职工本人或配偶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提取流程:1. 准备材料:
职工本人身份证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卡
购房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装修合同或发票
2. 前往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民族大道10号
电话:
3. 填写申请表:
填写《百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 提交材料: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5. 审核:
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予以批准
6. 提取: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会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提取金额:装修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实际提取金额以装修合同或发票金额为准
注意事项:职工本人或配偶只能提取一次装修公积金
装修公积金只能用于支付装修费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提取装修公积金后,职工本人或配偶不得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以下用途: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支付房租因此,2021年房屋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无自有住房
职工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装修费用由职工本人承担
装修合同、发票等材料齐全
具体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因各地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与以下因素有关:
1. 提取用途:
装修提取:一般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
2. 提取条件:
提取人已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
提取人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
提取人已实际支付装修费用
3. 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装修费用
4. 提取次数:
一般情况下,每个提取用途只能提取一次
5. 不同地区政策:
不同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装修提取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示例:假设某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为10万元,实际装修费用为5万元,则该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为:
装修提取:10万元 x 10% = 1万元(不超过实际装修费用5万元)
注意:装修提取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装修合同、发票等。
提取住房公积金后,提取人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装修并提供完工证明。
不同地区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提取规定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