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公租房装修情况
宁波海曙公租房的装修情况因项目而异,但总体而言,装修标准较高,符合现代居住需求。
基本装修标准
地板:复合地板或瓷砖
墙面:乳胶漆或壁纸
天花板:石膏板吊顶或乳胶漆
厨房:橱柜、抽油烟机、燃气灶、水槽
卫生间:马桶、淋浴器、洗脸盆、镜子
其他:防盗门、窗户、阳台、空调预留位
部分项目特色装修
海曙新城公租房:采用智能家居系统,包括智能门锁、智能窗帘、智能照明等。
海曙区政府公租房:配备中央空调、新风系统、地暖等设施。
海曙区东部新城公租房:采用环保材料,注重节能减排。
装修质量公租房的装修质量一般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质量有保障。但由于公租房属于保障性住房,装修标准相对较低,可能存在一些细节上的瑕疵。
入住前注意事项
入住公租房前,建议仔细检查装修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同时,公租房的装修一般不包含家具和家电,入住前需要自行添置。
总体评价宁波海曙公租房的装修情况总体较好,基本满足现代居住需求。部分项目还配备了特色装修和智能家居设施,提升了居住舒适度。
宁波海曙公租房申请条件(2020年)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宁波市海曙区户籍或持有宁波市海曙区居住证满3年;
2.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宁波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3. 家庭成员在宁波市海曙区无自有住房;
4. 家庭成员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优先保障对象
1. 低收入家庭;
2. 无房困难家庭;
3. 享受城镇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家庭;
4. 符合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其他优先保障对象。
三、申请材料
1.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证明;
5.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6. 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 街道(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
3. 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复审并公示;
4. 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组织摇号分配;
5. 申请人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
五、其他规定
1. 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
2. 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以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收入为准;
3. 申请人家庭无自有住房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宁波市海曙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已出售自有产权住房满3年;
4. 申请人家庭成员违法违规行为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吸毒、赌博、卖淫嫖娼、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行为。
宁波市海曙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宁波市海曙区户籍或持有宁波市海曙区居住证满3年;
2.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宁波市海曙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3. 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 家庭成员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良好。
二、优先保障对象
1. 低收入家庭;
2. 无房困难家庭;
3. 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优先保障对象。
三、申请材料
1. 《宁波市海曙区公租房申请表》;
2.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街道(乡镇)公租房管理服务中心领取申请表;
2.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 街道(乡镇)公租房管理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
4. 区住房保障中心复审并确定保障资格;
5. 公示保障资格;
6. 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五、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如有虚假申报行为,将取消保障资格;
2. 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为5年,期满后可申请续租;
3. 公租房租金标准按照政府规定执行,租金收入用于公租房建设和管理;
4. 公租房不得转租、转借或擅自改变用途。
宁波海曙区公租房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或个人:
具有宁波市户籍或持有宁波市居住证满3年;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宁波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
二、补贴标准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宁波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的,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宁波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的,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
三、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四、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街道(乡镇)提出申请;
2. 街道(乡镇)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街道(乡镇)将申请材料报区住房保障中心;
4. 区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确定补贴标准;
5. 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拨付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其他规定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如有虚假申报,将取消补贴资格;
补贴资金不得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或其他用途;
申请人家庭收入或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街道(乡镇)报告,补贴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咨询方式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