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支付自住住房租金
提取流程:1. 申请: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材料。
2. 审核: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3. 提取:提取金额直接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提取额度:购买、建造、翻建住房: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大修住房:提取不超过公积金余额的50%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不超过每月还款额的50%
支付住房租金:提取不超过每月租金的50%
注意事项: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房合同等。
提取公积金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否则会被收回。
提取公积金可能会影响贷款额度和利率。
在长沙装修房子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答案:可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长沙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无自有住房。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未还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50%的,可提取账户余额。
提取流程:1. 准备材料:
职工本人身份证
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职工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住房证明
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未还清贷款证明
2. 前往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交材料并填写《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 审核: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
4. 提取:
审核通过后,提取款项将汇入职工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需要提供装修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提取公积金后,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
提取公积金后,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在提取之日起3年内购买住房。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长沙市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自住住房。
提取条件:职工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职工自住住房未进行过装修;
职工提供装修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提取额度: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自住住房的额度,最高不超过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提取流程:1. 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 提供装修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具有长沙市户籍或在长沙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提取用途为装修自住住房。
自住住房为首次购买或已购买但未装修。
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住住房装修费用的8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提取流程:1. 准备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自住住房购房合同或产权证
装修合同或发票
2. 申请提取:
登录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前往线下服务网点。
填写《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提交申请材料。
3. 审核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4. 提取资金:
审批通过后,提取资金将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提取公积金装修住房,需要提供装修合同或发票。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装修费用的8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提取公积金后,需在12个月内完成装修并提供装修完工证明。
提取公积金装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