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津政发〔2023〕1号),自2023年1月8日起,天津市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其中包括:
允许居民楼装修
具体规定如下:
允许居民楼进行装修,但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装修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
装修期间,装修人员和居民须全程佩戴口罩。
装修场所须保持通风良好,并定期进行消毒。
装修产生的垃圾须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
请注意,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而调整,建议及时关注天津市政府官方发布的最新通告。
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通告,天津市疫情期间居民楼装修施工是被允许的。
但施工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施工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包括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通风消毒等。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施工现场不得聚集人员,并做好人员出入登记。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其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居民在装修期间也应注意以下事项:
尽量选择非疫情高峰期进行装修。
装修前做好通风,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装修材料应选择环保无害的。
装修完成后,应进行彻底的清洁和消毒。
请注意,以上规定可能会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而调整,请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通告。
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通告,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暂停非必要经营活动
1. 暂停各类室内外聚集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培训、演出、展览、体育赛事、宗教活动等。
2. 暂停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含托幼机构、中小学、高校、校外培训机构等)线下教学活动。
3. 暂停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含电影院、剧院、游艺厅、网吧、KTV等)营业。
4. 暂停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含健身房、游泳馆、体育馆等)营业。
5. 暂停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堂食服务,仅提供外卖服务。
6. 暂停各类商超、便利店、药店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场所外,其他各类营业场所暂停营业。
二、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1. 严格控制人员聚集,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限流措施,控制人员密度。
2. 加强对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管理,严格落实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措施。
3. 加强对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管理,严格落实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
三、加强社会面管控
1. 严格落实社区(村)封闭管理,非本社区(村)人员不得进入。
2. 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
3. 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对重点行业人员、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措施。
四、加强个人防护
1. 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佩戴口罩。
2. 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环境卫生。
3. 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4. 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
五、其他措施
1. 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2. 加强执法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4日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截至我目前的知识截止日期(2023 年 2 月),我没有关于天津市疫情期间居民楼装修是否被允许的最新信息。
建议您查看天津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公告,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