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南公积发》(号〔2023〕1自),年2023月3日1起南昌市住 🌺 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如下:
提取条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南昌市无住房且租房居 🌷 住的;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南昌市有住房但已出 🐵 售或因不可 🦟 抗 🦁 力因素灭失的;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南昌市有住房但已抵押 🐟 且用于偿还抵押贷款 🦊 的;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 在南昌市有住房但已 🌲 出租且用于支付房租的;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南昌市有住 🌼 房但已闲置且用于装修的。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南 🐎 昌市无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提取住 🐶 房公 🐞 积金账户余额的50%;
其 🌸 他情形 🐞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
提取流程:1. 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抵押贷款合同 🦈 房租 🌿 发票 🕸 等)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2. 提交材料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材料进 🐘 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住房 🐟 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把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南昌市有住房且已装修的 🐴 ,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再次装修。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南昌市有住房且已出租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时需要 🦈 提供房 ☘ 租发票等证明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