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未装修房屋物业费减免政策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建房〔2022〕10号),未装修房屋物业费减免政策如下:
减免范围:未装修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写字楼、商铺等物业。
减免标准:物业服务费减免50%。
减免条件:房屋未装修,且未入住。
业主已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交未装修证明材料。
未装修证明材料:
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房屋未装修照片或视频。
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未装修确认函。
减免申请流程:
1. 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交未装修证明材料。
2. 物业服务企业核实材料后,出具未装修确认函。
3. 业主凭未装修确认函向物业服务企业申请物业费减免。
减免期限:自业主提交未装修证明材料之日起,至房屋装修完毕或入住之日止。
注意事项: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业主申请物业费减免。
业主装修完毕或入住后,应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备,物业服务费将恢复全额收取。
本政策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重庆未装修房屋物业费减免政策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建房〔2022〕15号),未装修房屋可以申请物业费减免。
减免条件房屋未装修,且未入住。
业主已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减免申请。
业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未装修证明、未入住证明等。
减免标准公共服务费:减免50%。
专项维修资金:不减免。
办理流程1. 提出申请: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物业费减免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物业审核: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减免条件。
3. 减免生效:物业服务企业在审核通过后,从业主提出申请之日起,对未装修房屋实施物业费减免。
注意事项业主需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业主装修房屋后,需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备,物业费减免将自动取消。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物业费减免标准。
业主对物业费减免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重庆未装修房屋物业费减免政策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建房发〔2021〕11号),未装修房屋物业费减免政策如下:
减免范围:未装修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写字楼、商铺等房屋。
减免标准:物业服务费减免50%。
减免条件:房屋未装修,且未入住。
业主已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房屋未装修证明(如装修合同、装修发票等)。
业主身份证明。
申请流程:1. 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书面申请。
2. 物业服务企业核实申请材料。
3. 符合减免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减免。
注意事项:减免期限为房屋装修完毕或入住之日起。
业主装修房屋后,应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备,物业服务企业将恢复正常物业服务费收取。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业主申请减免。
其他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未装修房屋物业费减免作为条件,要求业主缴纳其他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未装修房屋物业费减免政策。
重庆市未装修物业费收取标准(2020年)
一、住宅物业
| 物业类型 | 收费标准(元/平方米·月) |
|||| 高层住宅 | 1.802.20 |
| 多层住宅 | 1.602.00 |
| 别墅 | 2.002.40 |
二、非住宅物业
| 物业类型 | 收费标准(元/平方米·月) |
|||| 商业用房 | 2.202.60 |
| 办公用房 | 2.002.40 |
| 厂房 | 1.802.20 |
| 其他非住宅物业 | 1.602.00 |
三、其他规定
物业费收取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报区(县)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物业费收取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提高物业费收取标准。
业主有权对物业费收取标准提出异议,并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
注:以上收费标准为参考值,具体收费标准可能因物业服务内容、区域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物业费收取标准每年由重庆市物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