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广东省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以下装修用途:
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后进行装修
已购买自住住房且已结清贷款,进行首次装修
提取条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无其他住房
职工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职工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装修费用由职工本人承担
提取金额: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后装修:提取额度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
已购买自住住房且已结清贷款,进行首次装修:提取额度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
提取流程:1. 准备相关材料(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装修合同等)
2. 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3. 提交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4. 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将直接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提取装修公积金需要提供装修合同,装修费用必须由职工本人承担。
职工只能提取一次装修公积金。
提取装修公积金后,职工不得再次提取用于装修。
可以在广东取公积金进行装修
条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广东省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无自有住房
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有自有住房,但已出售或已抵押
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有自有住房,但面积不足60平方米
流程:1. 申请装修提取:职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申请表》等材料。
2. 审核: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3. 提取:批准后,职工可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指定渠道提取装修款项。
提取金额: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住房的,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有自有住房的,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
注意事项:装修提取只能用于房屋装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提取装修款项后,职工需在12个月内完成装修并提供装修发票。
职工在提取装修款项后,不得再次提取装修款项。
视频教程:[广东公积金装修提取视频教程]()
广州户籍或在广州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缴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50%
提取流程:1. 准备材料:
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
装修合同或发票
2. 申请方式:
线上申请: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点击“个人业务”—“提取业务”—“住房装修提取”
线下申请:前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委托银行网点办理
3. 审核审批:
公积金中心受理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装修提取只能提取一次
装修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装修费用
提取后,需在12个月内完成装修并提供装修完工证明
如果未按规定使用提取的资金,需归还公积金账户
广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等)
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缴存余额的80%
提取次数不超过3次
提取流程:1. 准备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购房合同或发票
房产证或购房证明
2. 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
携带材料前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3. 提交申请:
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4. 审核:
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予以批准。
5. 提取: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会直接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提取公积金后,需要在提取金额的12个月内使用于购房。
如果提取公积金后未用于购房,需要将提取金额连同利息归还公积金账户。
提取公积金后,提取次数会累加,超过3次后将无法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