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寓装修审批规定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深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公寓装修需要审批。
审批流程1. 申请人提交材料:
《深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请表》
房屋所有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
装修设计方案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2. 受理审批:
审批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发放《深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许可证》。
3. 施工:
取得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装修设计方案进行。
4. 竣工验收:
装修完成后,申请人应向审批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发放《深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竣工验收合格证》。
免审批情况以下情况可以免于审批:
简单装修:仅更换地板、墙面涂料、灯具等不涉及结构变动的装修。
家具摆放:不涉及固定安装的家具摆放。
软装布置:窗帘、地毯、装饰画等软装布置。
违规处罚未经审批擅自装修的,将根据《深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包括:
责令停止装修
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