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职工在上海购买住房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
提取条件:职工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职工已购买上海市内的自住住房。
职工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职工未提取过公积金用于装修。
提取金额: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的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
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的金额,最低不得低于1000元。
提取流程:1.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
2. 单位审核职工的提取条件,并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3. 职工持《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所需材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职工身份证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装修合同或发票(用于证明装修费用)
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
在上海,公积金只能用于以下用途:
购买自住住房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
支付自住住房租金
支付自住住房大修费用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
装修费用不属于公积金可提取范围
因此,在上海买完房子后,无法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
装修费用如何支付
装修费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支付:
个人储蓄在购买房屋前,应考虑装修费用并将其纳入预算中。如果资金不足,可以考虑贷款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装修费用。
在上海,购房者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作为首付。具体规定如下:
首套房: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作为首付。
二套房:只能提取部分公积金余额作为首付,具体比例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
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的流程:
1. 申请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提取申请。
2.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
3.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的公积金金额划入申请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将减少,影响后续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
提取公积金后,需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否则将被退回公积金账户。
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需要支付一定的提取手续费。
职工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
提取金额:职工个人账户余额的10%。
最高提取额度为10万元。
提取流程:1. 申请: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2. 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提取: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职工银行账户信息
注意事项:职工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个人账户余额的10%。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后,不得再次提取用于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