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疫情期间装修房子的具体规定
根据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0号),现阶段福州市对装修活动有以下具体规定:
一、暂停非必要装修活动
1. 暂停所有非必要的室内外装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住宅、办公楼、商业场所等室内装修
外墙粉刷、屋顶维修等室外装修
2. 已开工的非必要装修项目,应立即停止施工。
二、允许必要的装修活动
1. 允许以下必要的装修活动:
因房屋安全隐患或紧急情况需要进行的维修、加固等装修
因房屋交付或入住需要进行的必要装修
2. 必要的装修活动需经所在社区(村)同意,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三、疫情防控要求
1. 装修人员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
2. 装修现场须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3. 装修人员须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4. 装修现场不得聚集人员。
5. 装修活动结束后,须对现场进行彻底消毒。
四、违规处罚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装修材料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并保留相关凭证。
2. 装修过程中,如发现疑似疫情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社区(村)报告。
3. 疫情防控期间,装修活动应尽量减少人员流动,缩短施工时间。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福州市疫情期间装修房子的具体规定:
一、装修人员管理
装修人员须持有效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
装修人员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装修人员不得与小区居民接触,避免交叉感染。
二、装修材料管理
装修材料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
装修材料不得堆放在公共区域,影响小区环境。
三、装修时间限制
装修时间限制为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周末及节假日禁止装修。
四、噪音控制
装修噪音须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扰民。
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产生噪音。
五、垃圾处理
装修垃圾须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小区内。
装修垃圾须分类投放,不得随意丢弃。
六、其他规定
装修前须向社区报备,取得同意。
装修过程中须遵守小区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其他居民生活。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温馨提示:建议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确保装修质量和安全。
装修前做好充分的准备,避免因疫情影响而延误工期。
疫情期间,请配合社区管理,共同维护小区安全和健康。
福州市住宅小区装修时间规定(2021年)
一、装修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禁止装修
二、装修噪音控制
装修噪音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白天(7:0018:00):60分贝
夜间(18:007:00):50分贝
三、装修垃圾处理
装修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公共区域。
装修垃圾应分类投放至指定垃圾箱。
四、其他规定
装修前,业主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备,并取得装修许可证。
装修过程中,业主应遵守小区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装修完成后,业主应及时验收,并对装修质量负责。
五、违反规定处罚
违反装修时间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可责令停止装修,并处以罚款。
违反装修噪音控制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可责令停止装修,并处以罚款。
违反装修垃圾处理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可责令清理垃圾,并处以罚款。
六、监督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管理小区装修行为。
住户有权对违反装修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七、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州市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
适用范围:受疫情影响,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或收入大幅减少的非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减免标准:承租人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无法按期支付房租的,可申请减免房租。
减免比例根据承租人受疫情影响程度确定,最高可减免50%。
申请条件:承租人需提供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发票、银行流水等。
承租人需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并签订房租减免协议。
申请流程:1. 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房租减免申请。
2. 承租人提供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
3. 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确定减免比例。
4. 双方签订房租减免协议。
其他规定:房租减免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房租减免不影响承租人其他应履行的义务,如水电费、物业费等。
房租减免政策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
联系方式: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