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北京职工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装修。
申请条件:职工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职工已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取得产权证
职工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住房
职工家庭年收入不超过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标准
申请流程:1. 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 提交相关材料,包括:
职工身份证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职工家庭收入证明
职工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装修合同
装修预算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并做出审批决定
4. 审批通过后,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
提取金额:职工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装修金额为:
首次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
二次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
注意事项:职工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后,不得再次提取用于其他用途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装修并提供装修发票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后,不得将装修款项用于其他用途
北京公积金只能用于以下用途:
购买自住住房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
支付自住住房租金
提取用于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取暖费、燃气费、水电费
提取用于支付自住住房装修费用(仅限首次购买自住住房)
不可以。北京公积金只能用于在北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异地提取用于装修。